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10月20日,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举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集中学习会(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学院理论中心组成员、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参加学习。
学习会由院党委书记杨善玲进行领学讲解。她从两个《条例》颁发的背景、制定(修订)的过程、意义及重点内容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党建和高等教育工作一系列重要部署、指示、要求写入其中,并对高校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作了进一步充实,党组织的设置作了进一步明确,在高校纪检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团组织、强化领导和保障等方面提出新规定,为全面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提供了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巩固党的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对党支部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应当学深贯通。之后,学院党委将以测试问答的形式,组织全院党员对两个《条例》进行学习。
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将对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学院党组织能力建设具有制度性约束、规范性要求和理论性指导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