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授予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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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博士生学位论文研究过程管理,确保学位论文通讯评阅质量,凡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阅的博士生均须进行预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申请2019年秋季学期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至少应在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
  二、预答辩申请
  (一)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前必须进行预答辩,硕士生是否进行预答辩由各学院(部)自定。
  (二)研究生本人提出预答辩申请,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申请预答辩;
  (三)研究生需在预答辩一周前将经指导教师同意的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预答辩时间与论文通讯评阅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
  三、预答辩内容
  预答辩时间不应少于50分钟,包括博士生陈述和委员评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博士生介绍学位论文内容,重点阐述论文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二)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工作量、理论基础、研究结论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三)预答辩委员会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博士生本人;
  (四)预答辩结束后,研究生需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与建议逐一说明论文修改情况。
  四、预答辩要求
  (一)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宏观管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审核,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学位论文,要及时进行预警和分流。
  (二)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建议委员会成员组成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相同。博士生指导小组组长应加强对本专业博士生预答辩过程的管理,确保预答辩质量。
  (三)预答辩应有专人记录,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生需在论文送审前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与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表》上说明论文修改情况,导师签字后于学位论文送审前报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备案。
  (四)预答辩应公开进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答辩除外),研究生秘书需提前一周在研究生院门户网站学术活动栏目处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学术活动栏目信息发布已对所有研究生秘书进行授权)。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只需简单修改或在学位论文通讯评阅前能够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合格;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通讯评阅前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合格者按照要求在论文通讯评阅前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可以进入学位论文评阅阶段。不合格者需在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六)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若为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应予回避。

  联 系 人:焦海艳  高文财
  联系电话:85088152
  电子邮箱:jiaohy987@nenu.edu.cn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docx
     2.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doc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